北京市 - 北京市
2002年
2019年:5.8万
150人左右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,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:
1.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,须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。
2.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,须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(不超过本校2013年录取总人数的10%)。
联考+复试
2018年:总分165分,英语42分,综合84分。
无
非全日制
脱产学习
两年
汉语
01工程项目管理、0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、03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、04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
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校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,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,经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,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,并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
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学校办公楼209室)
http://jingguan.bucea.edu.cn/index.htm
61209504